作者:亞麗珊卓.艾多涅圖
原文作者:Alexandra Adornetto
譯者:亞奇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11年06月03日

*感謝三采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見書名有「特務」二字,凡存檔在大腦記憶體中之電影動作片精采刺激片段,一一浮上腦海,於是乎,我預想中的這本書應該會出現很多滿天金光閃閃,整地瑞氣千條的天使與惡魔鬥法場面,書看了一半,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故事確實是一閃一閃亮晶晶,但滿天都是紅心心,也就是愛情多於特務,不過本書本來就定位在奇幻純愛類型,以談情說愛為重心也是應該的。


又閱讀任何書籍,我一向鮮少留意作者介紹,這回心血來潮,想認識一下作者,沒料到此舉大大打擊震撼了我的心靈。亞麗珊卓,芳齡居然只有一十八,更了不得的是她十三歲時就已出書,想我十三歲時還只是個每天煩惱著上體育課很討厭的呆小孩,十八歲時也只是個成天裝氣質跑學校圖書館借書的黃毛丫頭爾爾,光是這一點,就值得為作者拍個掌聲三分鐘。

據說天使沒有性別,但小說中的天使性別分明,化身為人類來到人間執行上帝指派的特別任務的天使們,變男變女變變變,變成兄妹一家親。大天使加百列為大哥,天使愛維及小天使貝瑟妮是妹妹。初次降臨凡間的貝瑟妮,最抵擋不住人間誘惑,尤其愛情。當天使愛上人類,當清純美麗的貝瑟妮遇上丰神俊美的賽維爾,一時天雷勾動地火,愛情波濤排山倒海而來,來勢之洶洶,連本事無敵的加百列也擋不住。黑暗勢力日益囂張,驅逐邪惡拯救人類的任務迫在眉睫,小情侶的情情愛愛暫且擱一旁,有空再來說教便是。

故事後半段,毀滅天使的作惡多端,讓原本軟趴趴的故事硬了起來,我的精神隨之一振,眼神隨之一亮,想我的骨子可能是屬於暴力底的,要不然怎會老是喜歡讀有關打鬥的敘述……總之,雖然天使與惡魔的對抗無須刀來劍去,不過也不失精采,縱使正邪之戰描述的篇幅不大,但還有續集可以期待!

看完整本書之後,有幾個名為「夢幻」的氣球在我身旁圍繞。一、主角設定為天使,不管熾天使也好,墮落天使也好,依我個人觀感,他們本身的存在就很夢幻;二、天使落入凡塵這件事也很夢幻,姑且不論他們有艱險的任務在身;三、天使與人類相愛更是夢幻,天使與人類本無法結合,故事裡愛得死去活來的小情侶,最終要如何開花結果,頗使人好奇;四、天使暗中守護人類,這不是夢幻是什麼呢?(呵)

頗想看續集,路西法的僕人傑克會不會在第二集裡出現,故事尾聲埋了「I’ll Be Back」的伏筆,總覺得第一集他的邪惡發揮得不夠多,輕易就敗給了愛的力量,但願第二集更有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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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祥輝/著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1年

*感謝遠流出版給予試讀機會







在萬般皆下品,唯有大學高,大學錄取率極低的時代,先撇開經濟因素,有辦法考到大學者,在念書方面絕對有三兩三,當時家裡若出了個大學生,可不是單一家庭的事,而是村頭庄尾的代誌。


如果沒有念書的天分,不參加聯考繼續升學,恐怕沒人會特別去關注;有念書的才情,讀的又是第一志願,倘若沒有依照「人生該要如是走才正確」的定律往上發展,在現今時代來看實在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但時空背景回到1970年代可就事態嚴重了。

如果沒讀過《拒絕聯考的小子》,應該也聽過這本書。拒絕聯考的小子真有其人,就是作者吳祥輝,在書裡可以發現當時的他其實是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不滿聯考體制,不想讓刻板的規則及別人的期待來決定他的人生,於是勇於拒絕索取進入大學窄門的門票。

既然有本事念建中了,怎能不考大學呢?在民風尚保守的60年代來看,這簡直太反骨了!不過最後事實也證明吳祥輝的選擇並沒有誤了他的前途。事過數十載,吳祥輝說,「重點不是拒絕考試,而是選擇。」這也是《拒絕聯考的小子》一書想要傳達給讀者的觀念。

2002年(民國91年),台灣廢除了施行48年之久的聯考制度,改朝多元入學方案發展,聯考兩字從此成了歷史名詞,改由學測、指考代之。不過我個人覺得換湯不換藥,並沒有減輕學子們的壓力。然而隨著近年來大學普遍設立、技職學校改制學院,已經到了學校比學生多的氾濫程度,大學生不再稀有,不再有身價。

2008年(民國97年),七分就能上大學的現象,引起社會熱烈的討論。吳祥輝說,「好棒喔,台灣竟然進步到、台灣是個這麼棒的國家,只要你想上大學,這個社會就給你機會。」平心而論,眼看台灣的大學對外競爭力每況愈下,我並不贊同這樣的說法。是塊念書的材料就盡情去念,如果書念不來,即使如今的大學之門無比寬敞,與其浪費時間金錢、抱著遊戲校園的心態進出校門,不如趁早習得一技在身,選擇適合自己的路來走才是人生發展之上策。

閱讀《拒絕聯考的小子》,讓我思忖良多,老實說並不佩服作者的作為,也或許年代已久遠,故感受不出拒絕聯考是何等驚天地駭鬼神之事,但書中諸多觀點甚得我心,對未來有迷惘的年輕人,不妨讀讀這本書,或許能釐清心中迷霧,找到適合自己的人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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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約翰.葛林&大衛.賴維森
原文作者:John Green & David Levithan
譯者:黃涓芳
出版社:尖端
出版日期:2011年05月17日

*感謝尖端出版給予試讀機會





「世上的人兒這樣多,你卻碰到我,過去我沒有見過你,你也沒見過我,這樣的機會不太多,只能算巧合,湊巧相遇在一起,相聚只一刻……」緣分這玩意啊,可遇不可求,雖然這世上同名同姓很多,但這些人要兜在一塊,還得仰靠緣分才行。


這本書很妙,由兩名作者共筆,一人負責單數章節,一人負責雙數單節,敲定「兩個威爾必須在成人影視店相遇」為唯一書寫原則,其餘細節隨個人發揮,這種新穎的創作方式,頗使人耳目一新,章節與章節之間讀起來也意外順暢,可惜時間不夠充足,要不然我很想嘗試將單雙數章節分開看,看看是否能出現絕妙的閱讀況味!

看這書時總不禁胡思亂想著一些與書本內容搭不上邊的事:如天底下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有多少?年齡層的分布如何?從事什麼行業或者還是學生?個性怎樣人生際遇又是如何?倘若對自己的人生有所怨懟,又假使人生可以交換,會選擇交換人生嗎?(咦!這段好像離題太遠了,儼然是與故事內容完全無關的遐想……)

兩個同名同姓主角的人生劇,交叉輪播,原以為這兩段人生會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線,然而經過某些因緣巧合,讓這兩條平行線各自拐了個彎,兩人的人生從此有了交集,閱讀起來更多了幾分趣味。威爾‧葛雷森X威爾‧葛雷森=?這兩人的相遇會摩擦出什麼樣的火花頗耐人尋味!

同是威爾‧葛雷森,一個住艾凡斯頓,一個住納波維爾。兩人住的地方相距不遠,但無論哪方面都差了十萬八千里。

一個家世家境都不錯,一個是單親家庭的孩子。
一個愛女生,一個愛男生。

一個是恪守「1.別太在意2.閉上嘴巴」兩原則的溫和理性派,一個是總掙扎於自殺或殺死周遭所有人的重度憂鬱型。

一個老是被學校同儕誤認為是同性戀卻不以為意,一個是貨真價實的同性戀但一直沒有勇氣坦白自己的性向。

而每次都能把自己肥大身軀以神乎其技之姿擠進狹窄的課桌與課椅之間、在我看來總是自我意識過剩的胖子泰尼,不只身體大,戲份也多,在兩個威爾的生活裡,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他是他們生命中的要人,是前者威爾的麻吉兼換帖,是後者威爾的第一位情人。

平心而論,只要稍微有關同志之愛的題材,我都沒有興致閱讀,偶爾不小心讀到了,會有誤上賊船的感覺(謎之音:明明就是自己硬想撿來看的書,哪來的誤上?)。在《兩個威爾》裡,原本以為關於同性戀的橋段我會讀得很痛苦,不過泰尼毫不遮掩自己的戀愛性向,反而大大方方以舞台劇的方式公諸於世──本人就是愛男人啦,這種積極尋求認同的執念,其實還滿讓人感動的,表演落幕後,忍不住想為他喝采。誰說只有少女情懷總是詩,我說少男情懷也不遑多讓啊!

不論是對親情友情愛情的迷惘、對世事本事古今事的迷惘、對自我或他人認同的迷惘,在迷惘中成長是轉大人的必經路程,書裡年輕懵懂的主角們的青春時代才正要開始,神采青春才正要飛揚,拜《兩個威爾》之賜,我彷彿也乘坐了趟時光列車,重溫生命中最燦爛輝煌的青澀歲月。

走筆至此,也不管心得是否會因此偏離主軸,歪了就歪了,一曲「年輕不要留白」莫名地浮上心頭,旋律在我耳邊嗡嗡作響,害得我就是很想大聲唱──盡情揮灑自己的色彩,年輕不要留白,走出戶外放開你的胸懷,陽光也叫我不要再等待,一起魅力搖擺,年輕不要不要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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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盈光
出版社:超邁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05月05日

*感謝超邁文化及讀創館提供試讀機會







忘恩負義這四個字,對心中仍保有良善的人而言是個很沉重的包袱。高齡八十三歲的房地產大亨李富龍,背著這個裝滿「忘恩負義」的包袱整整六十七年了。十六歲那年闖下的滔天大禍,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一念天堂一念地獄,選擇投身地獄的結果是害了人命也傷了人情。


一篇獲得文學首獎的文章,陳述的竟是李老伯那不為人知、沾滿血腥又罪惡滿盈的過往,如果文章被公諸於世,如果媒體對文章內容追根究柢,那他擁有的一切將毀滅殆盡。那位筆名為皓月的投稿者會是誰?是讓他內疚一世人的小百合,還是小百合的子孫?事過境遷數十年,如今普天之下知道小八這名字的也只有小百合這個可能。

總之,那篇《芒果樹悲歌》讓李老伯嚇到昏死過去,可嘆子孫不肖家門不幸啊,老爸都命在旦夕了,不孝女居然說當醫生的老公忙公事不克前來急救;建建兩兄弟,一個吆喝僕人趕緊打電話叫律師趕過來,一個猛在他精心保養的老臉上打巴掌,力道之大,直逼家暴程度。唯一真心孝順的大兒子英年早逝,剩下這三隻恨不得他早日魂歸離恨天好分遺產的豺狼虎豹長相左右,這一切都是報應啊!

鬼門關走一回,想想自己年事已高,再活也沒幾年,一股想贖罪的心情強烈湧出,不費吹灰之力打聽到皓月這號人物之後,李老伯公事也不顧了,三更半夜不睡覺,鬼鬼祟祟溜出家門,只為默默守護著這個小百合的後代,更想當小百合的面為自己當年鑄下的大錯還個遲來的、真心真意的道歉……

故事就暫且說到這裡,好酒沉甕底,要親自品嚐才能體會其中滋味。全書分成三部分:寫滿李老伯懺悔之小八的日記(現在)、交待過去恩怨情仇之小百合的日記(過去)、充滿愛與寬恕之宇翔的日記(未來)。

《芒果樹下的秘密》,對比出人性的美善與醜惡,閱讀之餘既感動又感傷。聽完悲歌,總需要聽點希望之歌來平衡一下,芒果樹之歌的終樂章,總算沒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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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以撒.馬里昂
原文作者:Isaac Marion
譯者:吳俊宏
出版社:小異出版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25日

*感謝小異出版給予試讀機會





打從娘胎出生以來,從來沒想過我會這麼喜歡僵屍!拜託,僵屍耶!卒仔如我連看個威爾史密斯的「我是傳奇」都會被裡面陰森駭人的僵屍給嚇到晚上睡覺做惡夢,居然會喜歡上這種一身灰皮膚,只會拖隻腳走路彷彿做壞的機器人,不時還要哀個幾聲鬼叫,張嘴就要咬人脖子吃人腦子的恐怖怪物?這感覺實在非比尋常。如果不是我腦袋壞掉就是膽子變大,再不然就只剩下一個可能──《體溫》裡的僵屍,R,魅力無敵,讓我對僵屍另眼相看!


當僵屍愛上人類,會擦出什麼樣奇妙的火花?光是要壓抑住看到人類就想嗑下去的欲望就已經很吃力了,遑論與人類談情說愛這等浪慢情事。R作夢也沒想到在他嗑了派瑞‧凱文的大腦之後,居然深深被派瑞的記憶所著迷(僵屍只要吃下某個倒楣者的大腦就會重溫那人腦海中的記憶),「茱莉」這名字彷彿帶有魔力一般,隨即迷惑他原本空洞的心,心裡那池春水吹起了久違的漣漪,當活死人這麼久,R第一次對眼前的獵物嘴下留情,第一次對眼前美味的人類大餐產生保護欲,就這樣,R將倖存的茱莉帶回他的僵屍窩藏匿起來。

R分成數次嗑下「暗坎」的派瑞腦子,派瑞腦子裡殘留的記憶在一次又一次在眼前重演,使得他對茱莉越來越了解,對她的「感情」也越來越深,茱莉對R的感覺也因相處時間甚久漸漸起了微妙的化學變化。

就我看來,茱莉也是奇女子一名。哪有人能在被僵屍「綁架」之後如此快速適應僵屍圈?與僵屍談時勢說音樂、充當教練教僵屍開車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太跳tone、太吸睛、太有想像空間了。忍不住要讚歎一下作者以撒‧馬里昂的寫作功力,「其所以神化而超出於眾表者,殆猶天馬行空,而步驟不凡。」其豐沛不絕的想像力,精練優雅的文字,如詩如歌的敘事節奏,令人拍案叫絕的黑色幽默,僵屍與人之間發展出的曖昧及真情等元素,充分緩和書中諸多血腥殺戮,故閱讀起來不覺悚然噁心。

我個人非常喜歡R與茱莉的相處模式與對話。R的體貼,R的不顧自身安危(是的,別懷疑,僵屍也會有遇險的時候)為愛豁出去的表現,帥氣啊!讓人幾乎忘了他是一隻僵屍!茱莉對待R的態度,彷若自家人那樣隨意自在,真摯而誠懇,間接鼓勵了R想要改變僵屍世界的信念。

在人心慞惶僵屍猖狂的末日世界,僵屍與人類的對峙沒完沒了,僵屍R與人類茱莉該如何用他們微薄的力量改變已經變得殘不忍睹的世界,該如何化一切干戈為玉帛,說服人類幫助僵屍走出黑暗,以推動僵屍與人類之間的和平共存?只能說愛可以戰勝一切,至於個中巧妙,《體溫》中自有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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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姆士.達許納
原文作者:James Dashner
譯者:陳錦慧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30日

*感謝三采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假使有天你發現自己身處在一個金屬大箱中,大箱子將你運送到一個莫名其妙名喚「迷宮幽地」的鬼地方,更糟糕的是你對自己的人生記憶只剩下名字而已,這該如何是好?故事主人翁湯瑪士,正面臨如此窘境。


被困在迷宮幽地裡的幾十人,清一色是歷經相同遭遇的青少年。他們過著自給自足,自治自律的生活,每人各司其職,有所謂的土木手、鋤犁手、開膛手、雜活手、醫療手、烹飪手、繪圖手以及飛毛腿等,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復一年日復一日。

飛毛腿的工作尤其危險,迷宮石牆每晚在關閉之際都會位移,故擔任飛毛腿的遜客(迷宮小社會的用語)們,天一亮就得在外面的迷宮奔跑打轉,為移動過的石牆做記錄並試圖尋找迷宮出口,然後天黑前趕在迷宮石牆關閉前回到裡面的迷宮,以免遭在夜間出沒的鬼火獸襲擊。

湯瑪士才剛來到迷宮幽地,對迷宮內的景物竟有似曾相識之感,莫非他以前曾經來過迷宮?還有那名喚做泰瑞莎的女孩究竟是誰,為何昏迷中的她一直喃喃喊著他的名?他應該認識她嗎?

在湯瑪士失落的記憶中,到底隱藏了多少關於迷宮的秘密?所有的記憶拼圖都拼湊得差不多,唯獨少了最關鍵的那塊就得以拼組完整,找出帶離大家逃出迷宮的方法,看來只有那個危險的辦法可行了,不成功便成仁。故事越到後面,越是緊張刺激,看得我血脈賁張,以為血液即將衝破皮膚傾洩而出。
 
試想,被困在這麼一座迷宮之中幾十幾百個日子,倘若有天終於有希望逃離,你會選擇待在看似比較安全的迷宮之中,繼續當顆受人掌控的棋子;還是像書中主角們一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博命殺出一條血路以換取成功機率極低的自由?

以為的出口卻是另一個迷宮的入口;以為的結束卻是另一個陰謀的開端,《移動迷宮》埋有伏筆!真是壞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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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笛安
出版社:本事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29日

*感謝本事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初睹內容簡介時,我就知道我會很喜歡這本書,但沒料到喜歡的程度遠超出我預期,在讀完的那一剎那,立馬想吃回頭草,滋味太美妙,使人流連。這絕不是我太久沒閱讀華文小說的緣故,而是笛安撒下的故事情網太纏綿,輕輕鬆鬆地便將我網住,而我,甘心就此被困在網中,連掙脫的意願也沒有。


無富麗之用字,無豪華之遣詞,筆觸平實真摯,故事親切近人。東有鄭東霓,西有鄭西決,南有鄭南音,北有鄭北北。光這些主角的取名就很別致,咱們家剛好也有四兄弟姊妹,不如就改名為東寫、西讀、南遞、北蓋,也頗有哏。

不用我多說,既然書名叫《西決》,故事自然以鄭西決這號人物為主線,以他的眼他的口,來將他的故事、鄭家人的故事,說與人聽。

東霓身世有鬼,西決情路坎坷,南音千里追愛。鄭家大伯大媽,閒來無事就吵得天翻地覆,上演全武行乃家常便飯。鄭家二伯二媽,一世恩愛,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所以,十歲那年,西決一夕之間成了孤兒。鄭家三叔三嬸,視姪兒姪女如己出的揪感心長輩,連我這看戲人都由衷對他們心生敬意。

鄭家小叔鄭鴻,也算得上是書中的靈魂人物,說他是奇葩一朵也不為過。一段師生戀讓他的教職生涯經歷大起大落,教人始料未及的是這段禁忌之戀在數年後竟讓他與西決之間的叔侄之情起了微妙的變化,這段轉折堪稱是整個故事最大的爆點,但笛安寫得不溫不火,火候恰到好處,讀起來不覺狗血。

在《西決》裡,看到很多熟悉的場景,這齣由鄭家人聯手演出的精采家庭倫理劇,除卻幾幕平凡中的不凡事件,其實就是很多一般家庭的縮影,所以能很輕易地融入故事之中,情緒隨著劇中人起伏,打從心眼裡跟著他們笑,跟著他們哭的同時,不禁思及我自個兒的家務事,真也可以寫上一齣狗血淋漓的家庭劇了。總之,這是本讓我回味再三,連睡覺都想抱著入夢的好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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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村薰
出版社:獨步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6月

*感謝獨步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馬克斯之山: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仍是山。欲攀登這山頭靄靄,疑雲重重,險峻無比的山嶽,基本傢俬一定要準備好──清醒的大腦、炯炯的雙眼、穩健的腳步、堅毅的耐心,方能成功登頂,而撥雲見日,明瞭「馬克斯之山」的真義。


平心而論,這本書第一次翻會覺得不太好讀,也許是未校對的試讀稿之故,初次挑戰登山,步伐不穩,有些滯礙,屢次三番朝山壁撞去,甚至有幾次差點墜落山谷。在寫心得前又隨意翻閱幾頁,感覺則順暢許多。

馬克斯這傢伙,以及與馬克斯有關的那些傢伙,個個精神上有病。有明山暗山兩種人格週期交互出現的重度健忘暨精神分裂者;有為了自己前途名聲而策劃殺人計謀的欺世盜名者;有為了掩飾醜聞而罔顧道義瞞天昧地的高官顯爵。後兩者的腐爛敗壞比前者更令我不齒、厭惡。所幸正義的代表合田雄一郎及加納祐介,執意追求公理正義堅持不懈的精神,消弭不少馬克斯這座黑暗之山為全書帶來的晦暗氛圍。

馬克斯究竟為何殺人?僅因為他有精神病,單單為了想品嘗擁有一萬張福澤諭吉的美妙滋味?還是另有不為人知的隱情?在閱讀中途,終究還是按捺不住好奇,先看了約略改編後的日劇版,於是,心中難免會將兩者放在天秤上做比較。單看殺人如捏死一隻螞蟻那樣無感的馬克斯這角色,在(可能的)殺人動機方面,我個人較屬意戲劇版的安排,於情於理於劇情,感覺更強烈,更有說服力。

看過日劇後,再回頭看原著,要說完全沒被影響是騙人的,不過影響程度很小,不至於發生文字被影像左右的情況。又,在看完戲後,接續閱讀未完的小說時,滯礙感消弭不少,有餘力開始慢慢品味高村薰說故事的才華。

就我的主觀意識看來,既然《馬克斯之山》有第109屆直木獎得獎作品、日本警察小說巔峰代表作、「日本三大推理小說女王」之一的高村薰,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盛名,一定有其魅力。這內斂型的魅力,就要靠讀者自個兒去領會了。至於我對此書的觀感結論,四字以蔽之:倒吃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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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村上崇
原文作者:MURAKAMI TAKASHI
譯者:Asma編者:MURAKAMI TAKASHI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25日

*感謝時報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自忖是理性多於感性,冷淡多於熱情,鮮少有哪本書能輕易令我眼眶泛淚,然而一本薄薄的沒幾個字的漫晝,竟教人破了功。《星守犬》,捧在手心沒什麼重量,閱讀之後,才發覺每一頁翻起來都沉甸甸的。


畫風樸素,題材平實,親切!一隻狗一個人,千絲情萬縷意,感動!每一幕場景,每一句對白,蘊涵情意無限,觸動內心深刻,發人省思良多。

如果你看過、也很喜歡忠犬小八,那末你絕對不會想要錯過星守犬;如果忠犬小八使你淚灑如雨,那末星守犬必能讓你涕淚交零。

故事從這兒說起:「廢棄車內發現一具死亡近一年半的男屍,而旁邊緊依著一具小小的狗屍,死亡距今只有三個月......」看到這樣的畫面描述,對於這個故事,你的心裡是否已經有了譜?

生命即將告終的中年失業歐吉桑與長大後失寵的人類最忠實的好朋友,同是天涯淪落者,結伴浪跡天涯,開車駛向未知的旅程,天大地大,何處可容身?在這趟旅途中,包含多少心酸與無奈,看開與隨緣的態度,人狗真心的幸福相伴,讓人看了為之心疼。

而後油盡命絕,忠狗對主人純粹到讓人心疼的守候。冷感如我,見此情此景,原就蠢蠢欲動的淚,噴薄欲出,如換成淚腺發達的感性之人,應該早就眼底迸淚,哭得東倒西歪,分不清黑夜或白天了吧!

前半部「星守犬」為主線,描繪的不只是寵物的故事,也刻劃出中年失業者的辛楚。倘若連家人都吝於給予關懷及鼓勵,更狠者,落井下石,叫失意人情何以堪?我的鼻酸起始於此,釋卷後仍深深為此嘆息不已!

後半部的「日輪草」是星守犬的葬儀之章,以名喚奧津的社工在調查「星守犬事件」時回想起小時候與狗的故事來呼應主線,噴淚指數雖不若前半部高,然則淡淡的回憶及反省,也引領讀者(不論有沒有養過寵物)思考人與寵物之間的羈絆何如?飼主對寵物的責任,寵物對飼主的意義。

這部感人的漫畫即將於6月11日搬上大銀幕,看來到時候面紙得多準備幾包才夠用啊!


【星守犬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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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蜜.嘉西亞&瑪格麗特.史托爾
原文作者:Kami Garcia & Margaret Stohl
譯者:陳彬彬
出版社:尖端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12日

*感謝尖端出版給予試讀機會





「伊森!救我!」,就只差那麼一點點,伊森小子就有可能抓住正在墜落的她,末奈何,英雄救美無法遂願,只能眼睜睜看著美人從指尖滑落。猛然驚醒,原來只是惡夢一場。樓下的艾瑪大嬸扯開嗓門大吼,催促伊森小子起床,這才有回歸現實之感!


喔,對了!還有件奇怪的事情!到底是誰偷偷在他的ipod輸入奇怪的歌,十六個月亮?該不會是林克那臭小子幹的好事吧!去學校再找個機會問他好了!

開學第一天,學校莫名的騷動,原來鎮上陰名遠播的雷老頭居然有外甥女,名叫蕾娜。蕾娜,擁有魔鬼的身材,天使的臉孔,醜爆的穿著品味,加上老是開著家裡那台加長型的黑色靈車上學,更是閃閃惹人礙。

在偶然中,伊森小子終於有機會一睹蕾娜真面目,驚覺夢裡救她千百度的伊人竟就是站在馬路中央處淋雨的蕾娜小妞,兩人對眼,一拍即合,從此伊森與蕾娜便搭起友誼的橋樑,並順理成章的日久生情,不睬他人眼中的嫌憎,嘴上的惡言,仍每天你儂我儂的甜蜜度日。

然而,有情人的廝守,總是多有磨難。在伊森得知原來他美麗的小蕾娜是名即將面臨轉化的小女巫之後,非但沒有被可能會轉化成黑暗壞巫婆的小蕾娜給嚇跑,反而一心一意守護著她,兩人的相知相守,教我這局外人看了感動萬分,擰心珠淚暗飛。

隨著轉化日的逼近,他們遇上的兇險也越多,那場總是一做再做的惡夢,是否預言了什麼?緊張緊張緊張,刺激刺激刺激,到底伊森傻小子最後能否順利抓住蕾娜小女巫的手?欲知詳情,請翻開《美麗魔物》第XXX頁。

整體而言,故事主體吸引人,節奏緊湊無冷場,人物設定頗討喜,遣詞用字很順眼。在這本書裡,找不出我不喜歡的章節段落,找不出我討厭的人物角色。即使是歹人歹心的壞巫婆(師)或妖靈──不管其背後是否背著情非得已的苦衷;即使是膚淺的學生及家長,不管出場次數多寡,每位都滿對眼,這點倒是我始料未及的。

在讀完最末一字後,心裡甚是疑惑,《美麗魔物》的故事難道就這樣結束了嗎?如果沒有續集,那麼結局可真的有相當大的想像空間啊!蕾娜啊蕾娜,美麗的魔幻尤物,來年造化,請好自為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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