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很喜歡史蒂芬‧金的著作,相較於他的恐怖靈異故事,我更鍾情於他的警探或殺手小說。因為我膽小,(笑)。史蒂芬‧金往往喜歡在他的故事裡放大絕,老是喜愛出其不意地放個叫人措手不及的轉折炸彈,而這回,我真的是被重重地炸傻了,再三確認自己究竟有沒有看錯!
《絕筆》的主角,比利‧桑默斯,是名殺手,前海軍陸戰隊,視力2.0的神射狙擊手,退役後,以當僱傭殺手為職。比利這個殺手有點特別,他鍾愛閱讀,胸藏文墨,腹有詩書,他心思精明,但深藏不露,在雇主面前,他展現的是「愚蠢自我」那一面。他總說自己是壞人,殺壞人的壞人,僅憑這一點,就讓人覺得他哪裡是壞人,故事裡西裝革履道貌岸然的衣冠禽獸們,才是如假包換的壞人!
這次接下的狙擊任務,是比利心目中的最後一票,他想著,幹完這最後一票他就要金盆洗手;這次任務的酬勞高達二百萬,前罝準備期也長得使人感到有些不安;這次任務比利要偽裝成一名作家,恰好與他心裡一直想做的事──寫作──不謀而合,他也真的寫了,寫了自己的故事,讀者也在這「書中書」,瞭解到比利‧桑默斯曲折傳奇的人生經歷;這次任務總讓他覺察到有哪兒不對勁,這是殺手的直覺吧,絕對不要忽視直覺。
約莫百來頁長而不乏味的鋪陳後,比利就完成他的最後一票。這時的故事篇幅才進行到一半左右,呃,那接下來還有戲唱嗎?抱者疑惑的心繼續讀著後面的故事發展,讀者這才恍然狙擊任務只不過是比利‧桑默斯殺手人生中的一個記錄而已,也只是《絕筆》小說裡的一個片段寫照,小說重點不在於最後一票狙擊任務的短鏡頭,而是比利‧桑默斯人生特寫的長鏡頭。一如小說原名《Billy Summers》告訴我們的那樣。
每個角色的塑造真是鮮明生動,故事節奏看似不太明快,實則拿捏得恰如其分,對於角色的心理描寫,細緻精湛。我得說,結局真是令人始料未及!不該是這樣的,抗議!即使心裡對史蒂芬‧金作出這樣的安排murmur不斷,但還是無損《絕筆》的精彩,也或許正是終止於這樣的意想之外,心上受了狠狠一擊的震憾,遂讓整個故事更加銘刻於心,總之,史蒂芬‧金,果然讓人不失望。
*感謝皇冠文化邀約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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